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中一方失踪了要怎么才能离婚

  夫妻要是长期不生活在一起的话,那感情肯定是会出现问题的,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夫妻最终离婚。而生活中,如果夫妻中一方失踪了的话,很有可能另一方会想要离婚,不过此时找不到对方人该怎么离婚才好?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中一方失踪了要怎么才能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分居满两年的,婚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 ? ?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三、法院一般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j、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四、被冒名办理离婚登记怎么办?
  
  有离婚意愿的夫妻双方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携带相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方能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3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除了以上材料外,当事人还应当各带三张近期一寸免冠头像照片以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用。特别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对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已无法撤销该婚姻登记,利害关系人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具体程序为,以婚姻登记机关为被告,另一方当事人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
  
  在夫妻中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另一方打算离婚的话,虽然此时暂时无法找到对方的人,但也不会影响离婚,可以采取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当然,也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而要是失踪达到了宣告死亡的标准,那此时直接申请宣告死亡,就可以终止婚姻关系。
  
  
总结:夫妻要是长期不生活在一起的话,那感情肯定是会出现问题的,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夫妻最终离婚。而生活中,如果夫妻中一方失踪了的话,很有可能另一方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夫妻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一、夫妻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但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我们大家都很关心自己买的房子
      我们您都很关心自己买的房子,要住进去的房子质量到底怎么样,是不是如售楼处的销售员说的那样能抗七级地震。那么我们就需要了解一下国家房屋质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即商品房交房时到底应该达到......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分割是双方关注的焦点,在大多数情况下,房产分割都涉及到产权的变更。双方在办好离婚手续后,应该及时的到当地住房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这会涉及到一笔税费,由双方协......


·何时申请强制执行比较好
      何时申请强制执行比较好一、何时申请强制执行(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执行的人是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


·公司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公司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是,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如......


·全体股权转让协议的要点有哪些?
      全体股权转让协议的要点有哪些?关于股权转让的知识,在生活中,人们多多少少会知道一些,因为现在很多人都有个人持股了。我们知道,股权转让是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关于股权协议的要点国家......


夫妻中一方失踪了要怎么才能离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