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在依法设立之后,会与多方建立经济利益关系,为了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等企业单位也会广泛的发行债券,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公司的债券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对于那些不了解投资信息的人能够有来说,可能不知道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法定形式,公司债是公司债券的实质内容。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条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简单地说,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二、公司债券主要有以下几类: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按侍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可分为:
  ①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②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①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③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忖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可分为:
  ①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米源。②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③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④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元力支付,又 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5)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分为:①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入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②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特点包括:
  (1) 风险性较大,公司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入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2)收益率较高。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3)对于某些债券而言,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对于那些欲购买公司债的朋友,了解公司债券定义等行业资讯,是十分有必要的。且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公司债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且购买不同的债券的收益是不一样的,投资者需要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以及理财能力,确定该购买何种类型的债券。
  
  
  
总结: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在依法设立之后,会与多方建立经济利益关系,为了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等企业单位也会广泛的发行债券,按照不同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工厂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工厂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


·侵犯肖像权隐私权可获赔多少钱?
      侵犯肖像权隐私权可获赔多少钱?现在的时代是网络时代,人们常常把自己的照片发到网络上,也在电脑上记录自己生活,那么安全隐私问题就有很大的漏洞,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侵犯肖像权隐私权......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一、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


·一、律师办理自书遗嘱的规定是什么?
      一、律师办理自书遗嘱的规定是什么?律师办理自书遗嘱的规定是遗嘱人要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得找人代笔或者打印。而且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尽量不要使用铅笔以及其它容易被涂改的工具来......


·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对于共同财产是按照夫妻双方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


·商业车险责任赔付范围包括什么 一、商业车险的赔偿范围 交
      商业车险责任赔付范围包括什么一、商业车险的赔偿范围交强险的车险赔偿范围是: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


公司债券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