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主要就是对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作出的伤残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鉴定费。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
  
  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
  
  损伤程度鉴定 人300-600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
  
  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
  
  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
  
  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
  
  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
  
  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
  
  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
  
  毒物分析按法医毒物鉴定另行收费
  
  (二)法医病理鉴定收费
  
  (1)尸体检验鉴定
  
  1、尸体检验鉴定具500-1000传染病、放射性及腐败尸体加收30%
  
  2、开棺验尸鉴定具不超过4000
  
  (2)死亡鉴定全检2500
  
  1、死亡原因鉴定具不超过1000
  
  2、死亡方式鉴定具不超过1000
  
  3、死亡时间鉴定具不超过1000
  
  (三)致伤(死)物认定件不超过1000
  
  (四)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定件不超过1000
  
  (五)死后个体识别具1000-2000
  
  (六)组织病理学鉴定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
  
  (七)溺死硅藻检验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
  
  (八)尸体检验照相具20-100
  
  (九)尸体检验录像盘100
  
  二、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知道对于交通事故鉴定费用,一般是由被告承担。而具体的鉴定收费标准,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总结: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主要就是对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作出的伤残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鉴定费。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生活中,您在工作的时候,肯定都是有工作准则的,公司需要遵守我国的法规,作为员工来说,就必须要遵守公司的章程。违法公司的章程的话,公司是有权利进行处罚......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包括哪些?
      正确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进行房屋买卖的前提条件,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有时候会发生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事情。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包括哪些?我们就此整理了相关法律文件,下面我......


·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表现有哪些
      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表现有哪些,姓名权被侵犯怎么办?姓名权具有专用性,它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这专属权利被侵犯,权利人该怎么办?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姓名权被侵犯有哪些具体表现呢?我......


·诽谤和侮辱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比较常见,有些时候可能是因为商业利
      诽谤和侮辱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比较常见,有些时候可能是因为商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问题,虽说绝大多数人都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可能涉及违法的,但可能因为一时口快或者是利益的驱使,很多人就直接突破......


·行贿不够追诉如何处理?
      一、行贿不够追诉如何处理?行贿不够追诉那么行贿者一般受到的就是行政类型的处罚,具体的处罚类型如下:《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


·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