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至关重要,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也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非常重要。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工程质量问题频发,除了受到自然因素影响外,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最多。那么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配套法律法规需要完善目前,我国在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针对建筑市场的管理条例等,这些现行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针对全国性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主体虽然都有法律方面的规定,但是,在具体的实施细则方面还是不够完善。另外,各方面的建筑主体在具体工作时,往往不能把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活动单位主体都是因为赶工期或者其他原因,只注重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对工程的建设质量则比较放松,缺乏应有的责任心。一些工程在招投标时,有的建筑承包商可能会在非常低的价位上取得工程项目的施工权,这就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工程的整体质量。2、传统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适应现代化的工程管理需求在建筑施工领域中,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在进行质量管理工作时有一定的局限性。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在管理施工的组织结构时,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的管理体制的话,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的施工效率和项目成本,最终可能会导致建筑结构的质量不高,不能达到工程设计方案要求的标准。3、建筑工程在施工管理方面不够规范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大多数都是工程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往往配置不够,没有按照工程中标书中所确定的人员数量去配置,可能存在兼职管理的情况,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强,工作职责不明确或者责任心不强。工程技术人员在对施工工序缺乏科学的处理,没有严格遵守建设程序,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把关不严。4、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不到位部分建筑工程不符合法定的建设程序,往往还没有办理完成相应的手续,企业就盲目地进行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转包现象非常多,而对于施工企业的资质没有进行严格审查。部分建筑工程存在先开工,然后一边施工一边进行工程设计,在赶时间追进度时留下了很多隐患问题。由于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项目竣工后的验收工作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二、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1、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建筑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障建筑质量的不断提高,有利于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在当前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使企业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从而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建筑企业还应该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一流的人才队伍是保证建筑质量和促进建筑企业发展的基础。2、以规范的招投标防止低价恶性竞标现象要想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然需要足够的建设资金做基础,施工企业还准备相关的资金保障。在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争取标的,往往进行低价恶性竞争,这就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因此,只有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过程,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合理性,才能防止低价恶性竞标现象。3、加强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管责任建筑质量监管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严格进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工程的建设质量,坚持做到依法监督,保证各项工作做到位。建设单位应该强化责任意识,严进行有关审查和评价工作,严格审查发包单位的有关资质,禁止工程层层转包,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好工程项目的验收和移交工作。工程监理单位要落实责任,实施独立性的质量监管,对于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及时妥善处理,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4、加强施工单位责任工程施工单位时保证工程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因此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建筑承包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包括加强工程总分包管理,即加大承包与分包单位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追责制度。逐步推行承包履约保险制。严格资质审查,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全而落实动态管理。严格把好企业自检程序,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落实全员培训上岗制。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工程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广泛存在,主要表现在工程转包现象严重、施工企业缺乏责任心,偷工减料的情况经常发生。作为工程监管单位,政府机构在管理上面也存在执法力度不够的现象。因此,这就要求工程质量监控各方要提高责任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总结: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至关重要,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也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非常重要。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夫妻债权债务混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结婚之后,财产通常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个人财产,很多人关于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是比较陌生的。比如说他们都非常的困......


·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违法的,那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呢?换言之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女方起诉离婚怎样能最大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起诉离婚怎样能最大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火灾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火灾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火灾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是在刑法条文当中的第115条当中,如果是放火或者是以其他的方法导致人员受到伤害,将会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这样一......


·诈骗多少
      诈骗多少钱算网络诈骗罪一、诈骗多少钱形成网络诈骗罪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济南历下区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济南历下区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一、济南历下区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