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我国许多建筑工程正在如期的进行,不少地区的高楼大厦是越来越多,而当前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就是这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是怎样的,等等。工程质量固然对一个工程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工程质量出现了事故是不可以忽视的。接下来就介绍一下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相关的问题。
  
  一、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成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鉴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
  
  2、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 工程质量事故的级别,以造成的工程直接损失费、间接损失费和所发生在工程实体中的部位,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三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二、工程质量事故分几个等级?
  
  1、质量问题:
  
  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2、一般质量事故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3、重大质量事故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人10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暂停工程),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总监办;
  
  (2)总监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3)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并抄送广河项目管理处及有关单位;
  
  (4)若为重大、特大质量事故,总监办应立即报广河项目管理处;
  
  (5)广河项目管理处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单位;
  
  (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总监办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不发复工命令,或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
  
  由此可见,工程质量事故是分三种质量问题的,分别是普通、一般、重大,这三个等级。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关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必须按照步骤一步一步来,不然会将程序导致非常的复杂,这样处理起来的时间就会比较长。工程质量对于一个工程来书固然重要,施工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总结: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我国许多建筑工程正在如期的进行,不少地区的高楼大厦是越来越多,而当前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就是这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


·请问一下网络诈骗判多久?
      请问一下网络诈骗判多久?由于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向受害者发布不实消息,进行钱财的诈骗,这种情况我们就成为网络诈骗。网络诈骗的花样繁多,金额大小不一,我们的公......


·被偷多少钱才可以立案侦查
      被偷多少钱才可以立案侦查一、被偷多少钱才可以立案侦查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


·在工程建设领域,因为工程款纠纷的情况很常见,对于承包人而言,
      在工程建设领域,因为工程款纠纷的情况很常见,对于承包人而言,在完成施工任务后,最关心的就是能否及时拿到工程款。如果发包人拒绝付款,承包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债权,对于拍卖所得的款项,承包......


·法院怎么判决抚养权归属
      法院怎么判决抚养权归属一、法院怎么判决抚养权归属1、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候的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2、法院在判决孩子给谁抚养的综......


·法院判决多久被列入失信名单?
      法院判决多久被列入失信名单?一、法院判决多久被列入失信名单?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判决后多久上失信执行人名单,法院对不积极履行判决义务的人可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