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多长时间做司法鉴定

  在我国,社会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有利也有弊,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使得犯罪案件更加形形色色,越来越复杂。因此对于我国司法鉴定的技术问题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确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过程中,而且司法鉴定的所需时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在我国多长时间做司法鉴定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多长时间做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司法鉴定的对象
  
  如民事仲裁中的广泛应用,司法鉴定的范围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现代科学技术攻克了许多过去不能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现今的司法鉴定不仅包括传统的痕迹鉴定、笔迹鉴定和文件真伪鉴定、文书材料鉴定等,还包括如今的dna亲子鉴定,书写时间鉴定,测谎检测,产品质量的检验,证件、证书、票证鉴定以及动、植物物质鉴定,边防出入境检查等。在司法实践中,专门性问题主要指物证技术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等专业学科领域内的问题,专门性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说来,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物证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鉴定的客体可以分为三大类型:
  
  1、人体或与人体有关的物质如血液、精液、唾液、尿液、毛发、手足印、口语音等;
  
  2、存在于自然界的各种物质或环境、地理、地貌等;三是由人的脑力或体力劳动创造的各种物质产品,如文字、图像、票据、建筑物、机械设备等。凡是作为鉴定对象的,本身应至少推定为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反之,则不能作为鉴定对象。
  
  三、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对于司法鉴定时间的确定,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为15日,可延长至30日。当然,由于司法鉴定的案件难度不同,法律也作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那就是司法鉴定的日期最高可为60日。
  
  
  
  
总结:在我国,社会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有利也有弊,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使得犯罪案件更加形形色色,越来越复杂。因此对于我国司法鉴定的技术问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资料有: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总产权复印件1份;土籍调查表......


·欠钱对方直言不还怎么办?
      欠钱对方直言不还怎么办?欠钱对方直言不还的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


·离婚房产贷款变更手续怎么办理?
      许多夫妻会在结婚之后共同购买房产,在当今社会,许多人买房会选择贷款购买。在实践中可能会发生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但夫妻双方却选择了离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只能由一方获得,也需要......


·患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患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维权?1、生病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则支付赔偿金(每服务1年支付2个月工资)。2、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四)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


·认罪的法律后果是怎么样的?
      如果真正的犯罪分子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时都会被询问到是否要主动招认自己所有的行为,之所要要这么问也是因为国家在给这些犯罪分子一次减刑的机会并且还能够协助国家机关尽快处理案件还受害者公......


在我国多长时间做司法鉴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