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租房是否适用遗产继承

  如今各大城市都在陆续的推出了公租房、廉租房等一系列的政策性房屋,而要想申请获得这些房屋首先要满足当地的申请条件,但即使获得了也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可以进行居住使用。那在此期间申请人去世的话,公租房是否能适用遗产继承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公租房是否适用遗产继承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房产民法典律规定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申请成都中心城区公租房所需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2、新就业职工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外来务工人员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单位组织申请的,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职工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书原件等。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一般只有对于公民合法所有的财产,在其去世之后才能转化为其遗产,然后让其继承人进行继承。因此要是在公租房的租赁期间内申请人去世的话,此时公租房也是不能适用遗产继承的。不过在公租房剩余的租赁期限内,其继承人仍旧可以继续租赁使用该公租房。
  
  
总结:如今各大城市都在陆续的推出了公租房、廉租房等一系列的政策性房屋,而要想申请获得这些房屋首先要满足当地的申请条件,但即使获得了也只是在一段时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单位犯罪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一个公司来说,公司的股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出资建立公司,还有就是公司的监事也非常重要,因为公司里的监事,他负责监督一些具体的行为,当然公司他也有可能面临着单位犯罪,因此很多人......


·2023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期限表有吗?
      2018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期限表有吗?是有的;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


·交通事故中重伤和轻伤是如何鉴定的
      交通事故中重伤和轻伤是如何鉴定的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


·成功的并购基金案例
      成功的并购基金案例成功的并购基金案例有很多。不同的基金并购有不同种成功的方法。有做光纤光缆的,也有做导弹芯片,具体要求不一样,帮人做基金并购的方法也不尽相同。下面我们看一看具体案例......


·微信红包涉嫌行贿应该怎样处罚
      一、微信红包涉嫌行贿应该怎样处罚算是根据《刑罚》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法律要求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法律要求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公租房是否适用遗产继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