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要是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抵押出去的话,此时最好是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人的利益可能就会受到损害。而此时作为房屋抵押人,也是实际可以享有一些权利,同时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那究竟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二、房屋抵押人的义务是什么
  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三、房子抵押后还能买卖吗?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因此,只有取得银行同意或者由房屋买受人代为向银行清偿债务,才能将房屋出售,签署的买卖协议才会有效。以上就是对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实践中若没有将抵押出去的房屋办理抵押登记的话,那可能出现二次抵押的情况,这对抵押权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当然,即使房子被抵押了,此后在经过抵押人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总结:要是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抵押出去的话,此时最好是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人的利益可能就会受到损害。而此时作为房屋抵押人,也是实际可以享有一些权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未成年人怎么样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首先,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


·对刑事抗诉答复不服怎么办?
      一、对刑事抗诉答复不服怎么办?刑事抗诉答复方式是:由上级检察机关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下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


·一般代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一般代签劳动合同有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实施后,大部分企业能够及时规范内部行为,调整管理方式,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也有部分企业并未引起足够重视,仅由企业......


·对于无遗嘱房产如何过户?
      对于无遗嘱房产如何过户?一、对于无遗嘱房产如何过户?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协商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包括对财产分割处理的约定。当然,要是需要分割处理的财产比较多的话,也是可以单独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那这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


·拒执罪判刑后再判拒执罪是合法的吗?
      随着我国诚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您都对自己的征信情况非常在意;而与之相反的就是又这样一群人还顽固的存在,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老赖”。现在针对“老赖”的“赖账”行为,我国法律也有相应的惩......


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