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民事诉讼是最为常见的,但是民事案件涉及的证据有的是需要您自己主动寻找的,需要您自己进行民事诉讼质证,但是质证是需要讲究民事诉讼质证技巧的,如果不讲究技巧,有可能导致民事诉讼质证的工作量很大,效果也是不明显,但是具体的技巧有哪些,可以到本文了解一番。
一、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一)听的技巧
1、聚精会神。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
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
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
(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主要审查: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作证资格;
---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及勘验结果是否真实;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是否在程序上违法;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证明是否与案件相关等等。
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
(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质证要点:
1、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一般情况下,应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坚决要求对方出示原件原物,并认真辨认和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件、者原物,判断其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除外:
A、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B、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3、审查内容:
---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二、质证的方法
1、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和法院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意见。
2、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
3、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
4、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证。
以上四种质证方式,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交叉运用。
三、质证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
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做到言出法随,严禁用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逼取、套取证言进行质证。
2、求疑
质证的对象,必须是有疑问的证据。质证要言之有据,不能信口开河。
3、有利
必须有利于实现代理目的,有利于获取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言,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为代理活动确立充分确实的证据。总之,要有利于已方当事人。
在进行民事诉讼质证工作的时候,就显得容易些了。民事诉讼的技巧是您需要掌握的,有了足够多的技巧,会大的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质证也是需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这样才能在民事诉讼中取胜。
总结: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民事诉讼是最为常见的,但是民事案件涉及的证据有的是需要您自己主动寻找的,需要您自己进行民事诉讼质证,但是质证是需要讲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老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老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法律援助是为了经济困难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人设立的机构组织,从法律援助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想要申请法律援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要求,即使是老人申请法......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
·4s店买的划痕险需要垫资吗
4S店是我们日常购买汽车的主要渠道之一,也常常会出售一些汽车的附加产品。保险就是这类附加产品之一,车主在4S店购买完划痕险后,需要垫付资金后,才能够进行报销。下面我们就4s店买的划痕险需......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
·不可以领取
不可以领取。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
·工伤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工伤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么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