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呢?

  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呢?在当今社会,双方签订合同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但天有不测风云,我们可能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许许多多的意外,就此产生了请求权与抗辩权两类权利,不安抗辩权就是其中主要一类,那么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这种情况并非当事人恶意所为,而是在经营中力所不及,或者经营不善而造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后果。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该方当事人极有可能无力清偿债务,因此,先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前,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其意图是十分明显的,是严重的默示预期违约(笔者在下文将解释之)。在这种情况下,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如果仍按照合同的约定先履行给付义务,则有可能使自己的债权不能实现,造成自己的损失。因此,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商业信誉是商家的生命,也是其经济能力的具体表现,是履约能力的具体体现。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商家,其履约能力必然受到影响,构成先期履约危险。对此,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4、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这是一条弹性的规定,使不安抗辩权的使用范围加以扩大,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本项条件的规定,只要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表现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作为一个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民事权利,应该被您所熟知,而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情形主要是在签订合同之后,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行为或其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行为等时,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就能行驶使法律赋予它的不安抗辩权。
  
  
  
总结: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呢?在当今社会,双方签订合同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但天有不测风云,我们可能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许许多多的意外,就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有效吗?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有效吗?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将会丧失法律效力,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的赔偿,是指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于被害人进行一定的赔偿,来对他们进行补偿,这其中不仅仅是包括医药......


·一、继承夫妻财产要子女签名吗?
      一、继承夫妻财产要子女签名吗?继承夫妻财产不需要子女签名,这件事情和子女是无关的。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


·注册商标转让手续有哪些
      注册商标转让手续有哪些一、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办理方法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


·一、分居两年自动判离婚可以吗?
      一、分居两年自动判离婚可以吗?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一、登记......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都?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都有哪些规定《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


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呢?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