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形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已经有多年,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因此,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势在必行。通过有效的改制,可以帮助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一些国企还通过改制达到上市的目的,增强了企业竞争力。那么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形有哪些?
  1、整体改制的模式整体改制上市,一种方式是即将国有企业整体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其符合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此种模式适合于国有企业业务单一集中、资产难以有效分割的企业。另一种方式是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吸收下属已上市公司最终实现整体上市。此种改制模式的好处在于:杜绝母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有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由于银行的业务性质,公开信息披露会很困难,而整体改制并上市就可以避免这一问题。2、分拆改制的模式分拆改制将一个大的国有企业集团拿出下属某块业务的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改造后集团成为该股份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这种模式在目前上市公司中比较普遍,一般国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多选择此种模式实现下属子公司改制上市。3、分立改制的形式分立改制将一个大的国有企业分立成两个独立的公司,其中一个公司进行股份制重组上市。4、联合改制的形式联合改制是几个国有企业联合起来新组建一个股份制公司进行联合重组上市。这种模式比较适合于一些规模不大、业务相近又想上市的国有企业。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如何制定?
  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4、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资企改〔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改制是增强国企效益,提高国企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形包括整体改制上市、分拆改制上市和联合改制上市等。其中整体改制用的比较多,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整体改造,使其符合发行新股的条件。这种模式比较适用于规模大,股权结构单一的国有企业。
  
  
  
总结: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已经有多年,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因此,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势在必行。通过有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理
      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但现实中,认定行为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


·一、没有离婚可以问另一方要抚养费吗?
      一、没有离婚可以问另一方要抚养费吗?没有离婚可以问另一方要抚养费,没有离婚可以起诉另一方要抚养费吗?这种情况一般是比较少见的,如果父母方没有离婚,那孩子是由双方一起抚养的,抚养费自......


·撞了电瓶车人家要误工费合理吗?
      撞了电瓶车人家要误工费合理吗1,首先,只要是有责任的,就应当给予一定责任比例的赔偿。2,其次,对方负有主要责任,那么理应也给予你主要责任比例的赔偿。3,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的认定应......


·五险一金北京查询方法是怎样的
      北京的五险一金包括社保和公积金这两部分,社保是法律规定要缴纳的,但是公积金是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的,不同地方的五险一金的缴纳规定和比例也会有一些不同,那么五险一金北京查询是怎样的呢......


·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5000万。我国(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1.《公司法》对股票上市的条件明确规定:(1)股票已经国务院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形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