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离职后多久才能入职

  一、员工离职后多久才能入职(一)员工离职之后,一般情况下需要在离职后的次月才能再次入职。(二)如果员工非正常离职,那么就不一定。(三)因为员工当月还有工资和考勤计算,那么当月入职会覆盖掉当月前面的考勤记录,所以当月内是无法再次入职的。也就是说离职两个月后是可以再次入职的。二、离职后再入职是否重新规定试用期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试用期只是适用于初次到用人单位就业,或者再次到同样的用人单位中就业后改变之前的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订立一次试用期。在企业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原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再约定试用期;如果劳动者乙方仍从事原工作,即不改变岗位或者工种,则不再规定试用期。具体情况分析:(一)因为合同期满而离职的,那么当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中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来的没有任何联系,则可以重新规定试用期。(二)原来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期满,而是由于其他原因而离职,离职的原因得到双方的认可,那么当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入职时,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这时企业不可再约定试用期。(三)原来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期满,而是其他原因而离职,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入职,原来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要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如果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无论是否变岗,都不能再约定试用期。三、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的,不得超过6个月。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只需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劳动者试用期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邮寄、录音录像等),到期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综上所述,到底员工离职后多久才能入职呢?一般来说,在员工离职后次月就可以重新任职。但是,这也要结合你在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虽然说可以重新任职,但一样要通过员工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规定。但是是否要通过试用期,由你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定。
  
  
  
总结:一、员工离职后多久才能入职(一)员工离职之后,一般情况下需要在离职后的次月才能再次入职。(二)如果员工非正常离职,那么就不一定。(三)因为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肇事逃逸财产损失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财产损失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


·一、误工费与定残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误工费与定残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误工费是指受害人的每日工资与误工时间的乘积,误工时间是指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


·一、误工费理赔需要哪方面的证据?
      一、误工费理赔需要哪方面的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


·这个欠款人跑了构成犯罪吗?
      这个欠款人跑了构成犯罪吗?欠款人跑了不属于犯罪,属于民事纠纷,及时到人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可以强制执行。按照具体的步骤起诉,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


·劳动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很多人并不清楚劳动法中劳动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与联系,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主要是法律依据不同、支付的合法性不同、适用步骤不同、计算标准不同。另外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不可同时主张。以下的......


员工离职后多久才能入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