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其实是不能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其实是不能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此时仅仅只能靠开发商提供的数据来了解房屋的面积情况。而之后实际对房屋面积进行了测量之后,可能会发现房屋面积缩水,也就是实际面积要小于开发商所说的面积,那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维权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发现房屋面积缩水该如何维权(一)弄清测算依据。商品房销售一般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按套(单元)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首先弄清合同中规定的到底是何种计价方式,其次要注意自己测量方法是否正确,测量数据是否精确。在这些前提下,才能够得出实际面积是否小于合同规定的面积的结论。(二)查看合同相关条款,按该条款处理。(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处理:1、如果差值在3%以内(含3%0,则开发商据实退款;2、如果差值在3%以外,首先可以退房,开发商应当在你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你的已付房价款退还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其次,有权不退房,差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给,面积差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二、房子的公摊面积由谁决定?开发商在房子交付之前,都要由房管部门的专业测绘机构,对房子的建筑面积和实用面积进行整体的测量,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就是公摊系数,每套房子再根据这个系数进行公摊面积的计算。最后,报房管部门审核后用于办理产权证。这是通常的做法。注意:如果购房者对房屋的公摊面积有异议,只能向相关房产测绘部门请求重新的测绘鉴定,这并非是由开发商说了算的。下列空间不得计入公用建筑面积:(1)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实践中,要是发现房屋面积缩水的话,此时可以找开发商进行维权。而在维权的时候,就需要测量清楚究竟房屋面积缩水到了一个怎样的程度,若缩水太多此时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必要时,你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总结: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其实是不能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此时仅仅只能靠开发商提供的数据来了解房屋的面积情况。而之后实际对房屋面积进行了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武鸣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一般在国家基础建设的同时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土地征收问题,对土地征收问题人们往往会有很多疑问需要解决,那么武鸣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武鸣区的土地征收一般是要看土地类型和相关用途的多......


·劳动仲裁裁决书时效期为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为二年。《劳动争议调解......


·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之效力顺序是怎样的?
      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之效力顺序是怎样的?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的效力顺序:留置权>质权>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


·女方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
      女方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特殊情况是可以的,主要包括女方出轨以及男方有正当的理由的,一般是在孕期以及分娩后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6个月以内是不可以提出的,接下来就给您讲解有关孕期......


·一、独生子女的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独生子女的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如果没有遗嘱,就只能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继承。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


·携带凶器入室盗窃800元可以立案吗
      一、携带凶器入室盗窃800元可以立案吗?携带凶器入室盗窃800元可以立案。《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


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其实是不能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