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一、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条件,其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四项条件:
  
  1、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
  
  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内容:(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
  
  3、损害结果要件
  
  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2)损害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如没收违法所得,尽管没收行为可能违法,但由于是违法所得,国家不予赔偿。
  
  4、因果关系要件
  
  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因果关系要件所要解决的是损害结果由哪种行为所造成,以初步明确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因果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国家赔偿领域必须注意其特殊性,民法上的因果关系讲究直接因果关系,在国家赔偿上则应注意其法律上的联系。
  
  二、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8、赔偿请求人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申请书应当写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入笔录,并填写《口头申请赔偿登记表》一式四份,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
  
  国家赔偿是针对一些利益受损的主体作出的。这些主体必须符合国家赔偿法对于前提条件的要求,根据要求提交国家赔偿的申请,有关部门在接到申请以后也会依法作出赔偿,保障您的利益得到补偿。
  
  
总结:一、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条件,其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四项条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网络诈骗审判流程是什么?
      网络诈骗审判流程是什么?信息时代的我们,个人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也不是很安全,被不法分子所获取后更是会对我们进行诈骗。幸亏如今新的信息网络安全法对诈骗行为做出明确规定。不法分子抓到后......


·婴儿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都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夫妻恩爱感情好的时候自然视孩子如珠如宝,可是夫妻一旦反目成仇,连亲生孩子都不再认的也不在少数,因为夫妻离婚不愿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案件时有发生,如果夫妻一方不支付......


·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
      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适用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呢?简单的讲,就是订立合同的一方,认为订立合同的另外一方有可能不履行或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出需要对方提供担保或先履行的做法。......


·对机动车牌照损毁的处罚有哪些?
      对机动车牌照损毁的处罚有哪些?在我国每辆机动车都会对应唯一的牌照,而只有在取得了相应的牌照之后,才允许机动车上路行驶。现实中虽然经常出现遮挡机动车牌照的行为,但也有一些人会对机动车......


·广州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广州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单建式人防工程常常在在火车站、汽车站这样的地方使用,平时是地下商业设施,战时转换为人防工程,为了规范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广东省制定并公布了《广州市......


·非法集资款举报怎么做?
      非法集资在生活我们是经常遇到,特别是在网络上十分普及的时代,很多非法集资都是通过网络来筹集资金,通常都会使用高回报率来诱惑投资者投资,最终将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对于社会影......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