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辞退通知书怎么写,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

  辞退通知书怎么写,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
  
  在社会生活中,劳动者被被单位辞退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单位决定辞退劳动者时,会按照格式书写辞退通知书。我们知道,有时劳动者被辞退,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此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辞退通知书怎么写
  
  员工辞退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规定办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三、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四、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的情形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辞退通知书中需要包含被辞退后待遇的处理。一般来说,是否可以辞退员工,需要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处理,对于出现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且经过教育或者进行行政处分后依旧屡教不改的职员,被辞退后,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总结:辞退通知书怎么写,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在社会生活中,劳动者被被单位辞退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单位决定辞退劳动者时,会按照格式书写辞退通知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哺乳假从什么时间算起2023
      哺乳假从什么时间算起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哺乳假一般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


·家委会有权收取班费吗
      没有。家委会不是教育管理部门,是没有权利收取费用的。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


·社保行政不作为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社保行政不作为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社保行政不作为的起诉状中必须要注明相关行政单位并没有按照规定受理社保单缴纳请求,《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


·入职劳动合同签了以后一般多久上班?
      入职劳动合同签了以后一般多久上班?一般是先入职后签合同,必须通过一个月的试用期才能签署合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


·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谁可以代行使用权利?
      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谁可以代行使用权利?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则对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等进行约束,就会造成慌乱,所以民法总则的出现就是为了提出一些生活各个方面的......


·法院多久同意破产清算?
      法院多久同意破产清算?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


辞退通知书怎么写,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