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为了商议国家大事,我国每年都会召开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也会奔赴北京开会。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也是由我国法律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具体如何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代表法第二章全面地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完全相同,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也有所不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 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审议时,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 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对主席团提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提出意见。 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选举,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代表可以要求撤回自己提出的议案。 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 主席团、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主席团、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二、地方级人大会议期间工作有哪些?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 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审议时,代表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 代表可以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提出意见。主席团或者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选,代表可以对主席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上述人员的人选提出意见。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 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审议时,代表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询问。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发表意见。 代表可以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提出意见。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人选,并对主席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上述人员的人选提出意见。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的主要工作是不一样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就是国内各类大事,包括国家部分官员的任免,法律的制定修改以及审议人大代表们提出的议案等诸多工作。
  
  
总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为了商议国家大事,我国每年都会召开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而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则允许申请进行复核。而这个复核也是有具体程序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一、不慎将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如果借条丢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重签,补签一个借条,自己单方面写一个是不行的。借条需具备以下要素:1、凭证......


·一、临时工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按天算吗?
      一、临时工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按天算吗临时工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按天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职务犯罪认定自首立功的处理是什么
      在我国的司法建设当中,对于自首立功是有着明显的量刑上的照顾的。自首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如果属于自首立功的话,就有不一样的,对于该当事人来说,是可以争取到最大程度的从轻处理的判决的。......


·按揭购房注意事项是哪些
      随着房价的日益上涨,人们在购房时很少会选择交房时一笔缴清房款,一方面是没有那么多的固定资金,另一方面,一次性缴清带来的经济压力是巨大的。因此,大多数人会选择按揭购房,今天,就来和您......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一、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