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职工办入职需要哪些材料

  现在大量的毕业生从各大院校涌向招聘市场寻找心仪的工作。在求职面试成功之后,企业就会通知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时,毕业生要准备好企业规定的各种材料。那么,新职工办入职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公司入职需要什么资料?
  
  1、员工填写,并交验各种证件:
  
  2、3张;
  
  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4、学历、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5、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6、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体检合格证明;
  
  8、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二、员工办理入职要注意哪些问题?
  
  1、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在网上查询这家公司是否正规:因为现在的公司多了去了,有的公司纯粹的就是私自开设个办公场所,然后吸引大量的人才。所以你必须要看好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件,以及法人证件。
  
  2、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详细阅读细则: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详细阅读每一条,因为有的时候你可能只是觉得公司不错,然后就直接签署了合同,对立面的一些条款都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一定要认真阅读劳动协议。
  
  3、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明身份证号:不管是你自己还是你们的老板,都必须要写清楚自己的身份证号,因为同名同姓的也有很多,仅仅签字无法有法律效力。
  
  4、要是有什么不合法条款拒绝签订协议:要是公司有抵押,有扣押,有保管毕业证等行为,都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所以你可以起诉这个公司,拒绝签订这样不公平的劳动协议,才能让你更好的得到合法权益。
  
  5、合同上面要写清楚试用期,工资等情况:写清楚工资的发放情况,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到时候要是有欠薪或者不给支付薪水的情况发生,就可以拿着协议去打官司来赢得自己该得的费用。
  其实求职者要对公司入职需要什么资料了如指掌。一般来说,每个企业对员工要提交的材料都会有一些差异。员工在入职时也要劳动合同是否有异常进行辨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现在大量的毕业生从各大院校涌向招聘市场寻找心仪的工作。在求职面试成功之后,企业就会通知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时,毕业生要准备好企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多久?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多久?公民在失踪之后,其财产和人身关系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为了保护其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益,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该公民失踪。但是,人民法院在宣告失......


·继承的财产离婚能不能要求分割
      继承的财产离婚能不能要求分割一、继承的财产离婚能不能要求分割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2、如果是对......


·在我国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虽然我国还保留的有死刑,但现实中真正作出死刑判决的案件其实也不多了。并且法律中还明确规定一些不适用死刑的情况。那究竟在我国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


·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
      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有何法律依据?我国早已为限制“一房多卖”这个行为,制定了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要注意什么内容
      开发商想购房者交付房屋,并不是简单的把房屋钥匙交给购房者就完了,此时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验收,而要是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话,则可以拒绝收房。当然在进行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也有一些......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一、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要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


新职工办入职需要哪些材料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