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进行征取大量的土地,其中为代表的是农村征地。由于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因而,您最关心的就是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因为土地征收赔偿关乎您的切身利益。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规定,供您参考。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4、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5、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三)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五)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综上所述,以上即为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其实2017湖南征地补偿标准和以前的相比,差别并不大。同时,在2017湖南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中,也已经对湖南省内的各个县市的标准也进行了说明,您可以根据自身所处的位置以及自身的情况,进行参考。另外,您在面对这个问题时,不清楚的建议您最好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总结: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进行征取大量的土地,其中为代表的是农村征地。由于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因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将农村很多土地进行规划整改。那么对于集体土地我们有了解吗,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过户呢?一、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集......


·一、离婚房产变更多久后交易免缴增值税?
      一、离婚房产变更多久后交易免缴增值税?两年,夫妻房产(普通住宅)离婚更名后再出售,房产证买两年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房产证没有满两年的要交增值税。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


·网贷逾期未还会起诉吗
      网贷逾期未还会起诉吗,会有什么后果?现在网贷已成为生活的流行标,年轻人在享受网贷快捷方便的同时,却没有做到及时还款。虽然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操作,但实际也会影响到个人的现实生活当中。如......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怎么写?
      在我国的案件审理过程当中,是十分注重证据的应用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私人的权利来调查另一方当事人的存款或者是交易记录等等这些证据的话,可以申请法院来调查取证。此时就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个调......


·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在租赁房产市场中出现了群租房这个
      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在租赁房产市场中出现了群租房这个新物种,由于群租房的条件相对有限,居住人口多、密集度高、大多存在消防和安全隐患,因此,先后出现了多起盗抢、火灾,甚至是导......


·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
      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