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如果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不仅要以医疗事故罪定罪量刑,还要对患者的家属进行赔偿。那你知道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下文做了介绍,供您做一个参考。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索赔,无辜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要么索赔金额低于所受损失的赔偿标准,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
  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 2人。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介绍,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家属可以按照以上的标准向医院进行索赔。但是索赔的过程是非常麻烦的,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分析情况提供帮助。
  
  
  
总结: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如果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不仅要以医疗事故罪定罪量刑,还要对患者的家属进行赔偿。那你知道医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无过错责任构成条件主要有哪些
      无过错责任构成条件主要有哪些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


·遗失物出租出质买卖有权占有吗
      遗失物出租出质买卖有权占有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遗失自己的物品,同时我们也会拾得他人的遗失物。由于拾得遗失物这样的行为很难定性,法律上对于拾得他人遗失物的行为定性为无因管理。国家这......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一、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订立租房合同的内容怎么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


·营业房拆迁时,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
      营业房拆迁时,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首先,要沉着冷静、慎思慎行、保持理性如果采取过激行为,则后果分为两种:一是在和拆迁方殊死搏斗的过程中被打重伤或者身亡,二是最后会以寻衅滋事等相关罪名被......


·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如何执行?
      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如何执行?一、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如何执行?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由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中华人......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