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补休还要给加班费吗?

  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补休还要给加班费吗?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单位在周末安排员工加班,并且之后又安排进行了补休的话,那此时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那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了之后又安排补休的话,像这样的情况是否还要给加班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补休还要给加班费吗。一、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补休还要给加班费吗补休还要付加班费。《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二、如何计算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一般单位安排加班之后又进行补休然后不用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仅仅适用于周末安排加班。如果是平时下班之后安排加班或者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那此时即使日后又进行了补休,那也还是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
  
  
  
总结: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补休还要给加班费吗?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单位在周末安排员工加班,并且之后又安排进行了补休的话,那此时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企业偷税漏税对财务人员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对财务人员的处罚规定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受害人没住院有误工费吗?
      受害人没住院有误工费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


·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公民和组织或者是公民和公民之间所签订的关于抚养与继承方面的规定协议。具体规定如下所属: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信用卡诈骗罪可以撤诉吗?
      我们国家现在的信用卡是非常的普遍了,我们每一个人基本上都会有信用卡。我们您都知道信用卡是有一定的额度的。对于信用卡额度的使用是要归还的,如果超出一定的期限不还有可能是构成违法犯罪的......


·离婚后一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现在很多家庭其实都是只有一个子女的,而在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下,父母需要离婚的话,则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抚养费问题。确定了一方离婚支付支付抚养费的,就......


·留置权司法解释相关条文
      留置权司法解释相关条文置留权这个词,相信对很多人而言是陌生的,但置留权作为一种权利,在债的关系中是比较常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合理地行使置留权对于维护利益十分关键,究竟置留权是什么?为......


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补休还要给加班费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