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吉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可以享受到许多公益设施带来的便利,但建设这些公益设施项目时必然会涉及到对土地的征收。国家征地会给予被征地人员经济补偿,而吉林市的市民们对于吉林市征地补偿标准都会比较感兴趣。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吉林市的征地补偿标准,相信可以帮助到您。一、吉林市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二、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我国各地对于征地补偿所制订的标准不同,这也是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导致的。而即使是同一个地区,不同区域和征地项目不同可能也会导致征地补偿标准的不同,如果要详细了解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总结:吉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可以享受到许多公益设施带来的便利,但建设这些公益设施项目时必然会涉及到对土地的征收。国家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本人的视频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本人的视频遗嘱有法律效力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中只有录音遗嘱,没有视频遗嘱,可以参照录音遗嘱的标准。录音、录像可以作为遗嘱形式,但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真实......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
·单位借备用金怎么写借条?
单位借备用金怎么写借条?备用金借条借款人:公司因经营需要,今向借款备用金万元,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间约定月利息为%,借款到期当日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与利息,预期不按......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后,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提出答辩。1、突出重点......
·一、发生醉驾会被开除公职吗?
一、发生醉驾会被开除公职吗?开除公职一般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来决定的,酒驾只有行政处罚,不需要开除公职;醉驾可能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一般不开除公职;被判刑的,也要分情况根据身份来决......
·离婚财产厂房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财产厂房过户需要什么证件?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
吉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