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现实中,无论夫妻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都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当然了,在诉讼离婚时提交的肯定就是诉讼方式的材料了,这个过程中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值得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将会非常麻烦,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
  2、规范书写起诉状
  起诉状最好适用规范的书写格式书写,应当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二、 离婚案件立案,通常要带哪些材料呢?
  
  
  
  1、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的写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在上一要点中已有陈述。
  2、身份证。
  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如上海浦东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他们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一般每页五角,如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档案室。
  4、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
  诉讼离婚时提交的材料主要就是立案的材料,而此时即使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也是不会影响法院立案的。只要在诉讼举证期间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最终法官作出的判决结果还是会对其有利。当然,不清楚该怎么收集证据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总结:现实中,无论夫妻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都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当然了,在诉讼离婚时提交的肯定就是诉讼方式的材料了,这个过程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怎么确定公司注册资本?
      怎么确定公司注册资本?确定公司注册资本是根据公司的不同的性质类型来进行确定的,根据相关公司的性质来进行相关判断。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元限制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公司全体发起人的......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怎么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


·一、全款买房子付款流程是什么?
      一、全款买房子付款流程是什么?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详情参阅《缴款指南》。收据换领:经......


·第一步:无证驾驶的处罚
      第一步:无证驾驶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一、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


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