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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们都知道政府在管理社会事务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保证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随着我国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做出的贡献也越来越突出。我们可以通过很多渠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了解国家的政策。很多城市都开展了信息公开,那么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一、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本市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部门(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内容查阅本部门(单位)编制的《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本市政府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办事服务、收费项目、应急预案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信息。目前市人民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或到县档案局查阅
  二、信息公开的处理
  (1)、属于可对申请人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2)、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有权公开机关的,同时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4)、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5)、对申请人申请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6)、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应当按规定不予提供,可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7)、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并明确答复期限。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第三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答复的,视为同意公开。但是,第三方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的,而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8)、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9)、同一申请人向行政机关就已经答复的同一内容再次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可以不再答复,但应于申请人第一次重复申请时书面告知其不再给予答复的理由,提示其今后遇有重复申请时不再答复和告知。政府的信息公考一般内包括政府的职能,政策文件,重大决策,建设项目等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展到现在已经是相当成熟了,它可以保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工作,因为它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监督制度,促进民众监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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