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在合同中的效力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不安抗辩权很多合同的不遵守行为都无法得到权益的保障,所以我们如果经常要签订合同对合同进行履行的话,一定要提前了解关于不安抗辩权和其他各种抗辩权的内容,那具体来说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呢?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七)民法典68条之规定。抗辩权的内容对于合同的效力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不管是企业中做事还是平常生活中遇到的合同签订,很多时候如果遇到不履行合同的内容或者履行错误的话,我们都可以通过合同的抗辩权维护自身的权益。
总结: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在合同中的效力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不安抗辩权很多合同的不遵守行为都无法得到权益的保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农村补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一、农村补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吗?农村补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流程如下:(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
·赌博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赌博罪
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亲朋好友都会欢聚在一起,而在这时候,打麻将、打扑克就成了最主要的娱乐项目,但这并不构成赌博罪。那么,对于赌博罪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是构成......
·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后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中对于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处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就是人民法院对于行为人判处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行政处罚是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构成犯罪,但是又违反了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应该对其违法......
·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2、权利内容的不同。承包权主......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一、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