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现在土地资源稀缺,所以国家就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比如自己有一所梅园,那么会关心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它的土地性质决定了它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给您讲解一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梅园的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那么梅园属于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类型,所以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因为年限到期时可以自动续期的,但是也意味着是要续费的,土地使用权指所有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所以说到底您关心土地使用年限就是关心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权有多久,知道可以续期,您可以放心了。
总结: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现在土地资源稀缺,所以国家就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比如自己有一所梅园,那么会关心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刑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刑是怎样的一、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刑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罪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依法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犯知识产权罪条款如下:《刑法》第二编分则、......
·离婚女方需给孩子抚养费吗
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我国婚姻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孩子的抚养关系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有任何的影响。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很多人......
·申请国家赔偿复议书定义是什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复议书定义是什么?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数额、赔偿方式等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有权......
·高空坠物造成的后果谁来负责?
现阶段生活工作中常常会因为高空坠物的情况而引发纠纷矛盾,虽然我国对于高空坠物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但是实施起来其中有很多困难。很多人对于高空坠物造成的后果谁来负责抱有疑问。那么高空......
·遭遇加盟诈骗如何维权
一、遭遇加盟诈骗如何维权?
当遇到
遭遇加盟诈骗如何维权一、遭遇加盟诈骗如何维权?当遇到这种情况的,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一)通过诉讼维护权利。(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行为涉嫌诈骗罪,数额较大时需要依法承担......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没公章手印合法吗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没公章手印合法吗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动者的亲笔签字即可,不是非要按手印。当然了,在关键部位按上手印,更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实际情况,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属于违反......
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