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可以不办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不办吗?随着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出现了大量的荒地。于是有一些个人通过承包土地投资建厂,用于非农业建设。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并且使用土地要办一些证。有的人因为嫌麻烦不想办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不办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
  土地所有权证的功能不仅是反映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更重要的体现在权利保护上。由于土地证书只能由权利人持有,且权利人因处分使用权而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供权利证书,这等于为物权增加了一把锁。而权利证书的灭失、遗失则意味着物权减少了一把锁的保护。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说,权利人自己处分物权、土地使用权时,也将因为缺少权属证书而无法登记,无法行使自己的物权。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向谁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讲到这里,相信您应该对土地使用证可以不办吗有了基本认识,不管是集体土地使用人,还是国有土地使用人,在拿到土地后必须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合法的用地。否则即便是建了房屋厂房,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这样的建筑是属于违章建筑的,这就不利于土地使用人的使用了。
  
  
  
总结:土地使用证可以不办吗?随着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出现了大量的荒地。于是有一些个人通过承包土地投资建厂,用于非农业建设。在我国,农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临时股东大会发行公司债券决议
      临时股东大会发行公司债券决议一、临时股东大会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是什么?临时股东大会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是:需要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的决议包括: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


·女方有精神病想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进程也在加快,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夫妻关系涉及到很多夫妻双方的利益,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有精神病是可......


·2023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购买了新车的车主都是要买交强险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可以理赔的,当然很多人也会担心如果只是碰撞划痕的话还有没有必要买其他的保险,关于划痕险有必要......


·浙江省工商档案如何线上查询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注册登陆,搜索“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然后选择需要查询的企业具体的登记机关,需要明确到区,进入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查档所在的页面,点击“在线预约”,前往该市场监督......


·盗窃罪从轻和减轻的情节有哪些
      盗窃案是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发生的案情,一旦构成该罪,是很可能会面临着刑罚的处罚的,但是即使构成盗窃罪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也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那么你可否知道盗窃罪从轻和减轻......


土地使用证可以不办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