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中双重劳动关系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员工与两个用人单位同时都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存在。在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员工为了得到更多的收入,去其他单位做兼职等普遍存在。但有些企业会因为员工的双重劳动关系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如果不满企业的做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劳动仲裁中双重劳动关系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仲裁中双重劳动关系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合法解除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形(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注意这里对工作任务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影响或者没有影响,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高创人力人力资源专家认为:程度是无法衡量的,建议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对“严重影响”做出量化、细化的规定。(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在发现劳动者的其他劳动关系后积极主张权利,包括要求其解除与前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劳动关系。
  二、双重劳动关系是否违法?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提倡劳动者与一个以上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双重甚至多重全日制劳动关系。员工一般只应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法律并未禁止或者说并未将劳动者建立多重关系视为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只要符合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使用了员工的劳动力,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论员工是否此前与其他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
  三、双重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心就业,并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4、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停薪留职,放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仲裁中双重劳动关系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看该员工的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影响到了原来单位的工作。如果影响到原来的工作,或者经过企业的提醒未作出改正,那么企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劳动仲裁机构不会判定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员工与两个用人单位同时都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存在。在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员工为了得到更多的收入,去其他单位做兼职等普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虚开案件都要什么证据
      虚开发票案件中,一般由税务机关发现初步线索,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后,移交公安机关处......


·判决刑事拘留未批捕前能否取保候审?
      一、判决刑事拘留未批捕前能否取保候审?判决刑事拘留未批捕前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如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


·一、和小三生了孩子是犯重婚罪吗?
      一、和小三生了孩子是犯重婚罪吗?和小三生了孩子不是犯重婚罪,因为构成重婚罪,在我们国家仅仅是和小三再次的登记结婚,或者是和小三以夫妻的关系再次的来进行生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间和具体的惩处不同。醉驾当场被交警部门抓获之后,需要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达到醉驾标准之后交警会将醉驾人约束至酒醒并扣......


·怎样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是什么?
      一、怎样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是什么?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期间,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需要遵循。那要是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的话会怎么样呢?这是很多人都会有的疑问,接下来,就让......


劳动仲裁中双重劳动关系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