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这几年城镇面临需要改建的房屋越来越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土地得到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但是在改建期间往往都会涉及到对房屋和土地持有者的相关补偿,但是有一个问题您都非常的想知道就是一般的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下吧。一、一般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与拆迁补偿政策有关,但是可以要求支付给个人。二、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三、征地补偿款的征收依据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地补偿款在发放的过程中会安排人员或者是单位进行统一的发放,但是对于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这个问题虽然条例中没有没有明确的指出但是可以要求其发放给个人。但是一般征地补偿款都是与拆迁补偿政策有关,所以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总结: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这几年城镇面临需要改建的房屋越来越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土地得到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但是在改建期间往往都会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
      精神病人在刑事案件中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而且案件在调查中精神病人的动机对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是会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的,但是在这之前最好是对其做一下精神鉴定,那么刑诉法精神病鉴定......


·法律规定怎样丧失继承权?
      法律规定怎样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


·被刑事拘留多久通知家属?
      被刑事拘留多久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


·轻伤派出所办案流程是什么?
      轻伤派出所办案流程是什么?目前社会上故意伤害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但故意伤害的程度轻重也决定了犯罪人的惩处程度的不同。那么,在故意伤害事......


·妻子过世第一继承人是谁
      从《民法典》(.1.1生效)对继承人顺序的规定中我们知道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其父母,所以当妻子过世后第一继承人为妻子的丈夫,子女和其父母。但是妻子过世第一继承人的具体法......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几年?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几年?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交给户主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