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关系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在遗产继承中,当同时存在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时,那么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所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包括组织)签订的,遗赠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亡后按协议埃塞俄比亚转移给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
  
  一、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先于法定继承继承。
  
  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行,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简而言之,当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遗赠抚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又先于法定继承。
  
  二、继承顺序
  
  1、遗赠扶养协议;?
  
  2、遗嘱继承(遗赠);?
  
  3、法定继承。?
  
  债务继承的顺序如下:?
  
  1、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遗赠)?
  
  3、遗赠扶养协议?
  
  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先从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财产里偿还,如果无法还清债务的话就再从遗嘱继承里偿还(遗赠也是通过遗嘱继承),如果还不够的话就得从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中偿还,但继承的债务以继承的遗产为限。
  
  相信在我们的生活之对于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关系不是特别的清楚,对于它的继承顺序也不是特别明白,因此在我们的文章之中就对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关系和继承顺序作了相应的解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更多相关的知识欢迎咨询。
  
  
  
  
总结: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在遗产继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顺序履行抗辩权谁享受先履行呢
      顺序履行抗辩权谁享受先履行呢您听过请求权,但不知您听没听说过抗辩权,抗辩权和请求权是相对的,有的时候需要多方履行抗辩权的时候,就必须按照顺序履行了,但是顺序履行抗辩权谁享受,对于这......


·子公司破产清算利好是什么?
      子公司破产清算利好是什么?公司的运营受到会很多因素的干扰,如政策,经济状况,和员工的情况等等,当资金运转不过来的时候,公司就面临破产的危险。而当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产以后,就会由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都需要联合年检的。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行为,另一方面这样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可以吗,不过户的危害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可以吗,不过户的危害是什么拥有土地使用权后办理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是当前有许多人在购买土地后不会进行土地使用证过户,对此很多人就产生了疑问,不知道土地......


·掉头车被撞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掉头车被撞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许多车主在遭遇交通事故时不知如何是好,比如频发的掉头车被撞责任划分这个问题更是车主必须要了解的其中之一,现在我们就为各位车主介绍一下该问......


·关于货车进城怎么处罚
      货车进城怎么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如果路口有禁令标志的话就属于闯禁区,将按照“违反禁令指示标志通行”予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在无监控设备的......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关系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