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职员工再入职试用期是否可以约定

  在一个员工由于一些原因辞职后却又觉得后来找的工作没有以前的工作符合自己的要求,觉得之前的单位还是比较适合自己,所以在离职后又重新返回的原来的单位工作,这就是再入职,那么,离职员工再入职试用期是否可以约定,接下来就由的我们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一因为合同期满而离职的,那么当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中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来的没有任何联系则可以重新规定试用期。 
   二原来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期满而是由于其他原因而离职离职的原因得到双方的认可那么当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入职时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这时企业不可再约定试用期。?
   三原来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期满而是其他原因而离职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入职原来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要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如果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无论是否变岗都不能在约定试用期。
   二、相关法律知识
  1试用期是指在用人单位正是雇用劳动者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增加相互的了解而做出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工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 用期。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 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试用期只是适用于初次到用人单位就业或者再次到同样的用人单位中就业后改变之前的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订立一次试用期。在企业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原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再约定试用期如果劳动者乙方仍从事原工作即不改变岗位或者工种则不再规定试用期。
   三、劳动合同应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 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有关 离职员工再入职试用期是否可以约定 的相关知识,试用期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的一个特殊时期,试用期可以定好劳动合同双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总结:在一个员工由于一些原因辞职后却又觉得后来找的工作没有以前的工作符合自己的要求,觉得之前的单位还是比较适合自己,所以在离职后又重新返回的原来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可以上诉的裁定都有哪些?
      法院作出的结果其实不一定都是以判决方式作出的,还有可能是通过裁定来作出,当然也要符合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以裁定的形式作出判决结果。而对于判决和裁定虽然也允许提起上诉,但此时有一定......


·工伤认定有哪些范围,工伤有哪些种类
      工伤即劳动者因工而受的伤,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工伤的范围,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有哪些范围呢?要是认定出来不属于工伤的话,很显然就无法......


·著作权法对区块链的保护与其它作品的保护是一样的吗?
      著作权法对区块链的保护与其它作品的保护是一样的吗?一样的;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人对其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享有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


·驾校学车撞车要赔钱吗?
      驾校学车撞车要赔钱吗?一、驾校学车时,学员撞车造成的经济损失无需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行政处罚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问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


·一、法庭醉驾最后陈述怎么写?
      一、法庭醉驾最后陈述怎么写?法庭醉驾最后陈述书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如果有),我因一时糊涂犯下错误,违反国家法律,辜负家人和社会期望,给受害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也给受害人......


离职员工再入职试用期是否可以约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