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一、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4、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5、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6、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1、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2、提交有关资料;
3、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四、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
(一)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情况。因此,如果向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是否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的,应当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不会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在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如果多家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对同一医疗纠纷进行鉴定的,困难会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这样会给医疗纠纷当事人和法院在处理医疗纠纷上带来不便和混乱,为避免这样情况的发生,法规做出了对“同一鉴定不再受理”的规定。
3、如果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为,如果医疗纠纷已经到了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做出判决的,那么医疗纠纷案件已经进入了解决完成的阶段,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且会对法院的调解和判决结果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再接受鉴定申请的。
4、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因为,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处于诉讼过程的支配地位,是否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由法院决定,医疗纠纷当事人是不能够自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的。同时法规也规定,在诉讼中司法机关认为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有权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5、如果医疗纠纷的发生,是由于医疗机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原因很简单,如果医疗机构是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其性质已经不再是民事纠纷的范畴,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伤害的罪名。这样案件有可能由司法机关(公安、检察院)来处理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在接受什么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首先病人或者是家属可以在当地的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之后要填写好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以及交付鉴定费后就可以进行鉴定了。但是如果不是医疗机构的造成病人身体损伤的,医疗事故委员会是不接受鉴定的,所以在申请鉴定之前要确定好是自身问题还是医疗机构的问题。
总结: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一、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哪些情形下合同撤销权消灭
哪些情形下合同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不行使该权利。以下有两种情形,当事人的......
·如何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
如何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您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可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执行吗?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执行吗一、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执行吗?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一)直接强制执行的方式:(1)对人身的管束,如《......
·在我国国家股权转让税收在哪交
在公司法的规定中,股东有权将自己所属的股权进行转让,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即可。但是在转让之前应当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纳税扣税申报。那么,股权转让税收在哪交呢?按照相关规定,股权所有人......
·卖房需要土地使用证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连自己的产权意识都不懂得保护的,这部分人员其实是非常的令不清的,如果关系到产权动迁,或者产权发生交易的这些大事的情况下,有些人在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两个大的证件上都出具的不......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怎么进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