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期票据期限是多久

  中期票据期限是多久
  
  许多企业为解决自己的资金问题,通过会选择发行一些和债券类似的票据,根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不同,可以选择中期票据或长期票据。中期和长期的差别在于兑付时间的不同,中期票据期限一般为五到十年不等,具体的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决定。本文中详细介绍一下中期票据的有关内容。
  
  一、中期票据期限是多久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发行中期票据,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透过单一发行计划,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欧洲货币(Eurocurrency)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称为欧洲中期票据(EMTNs)。
  
  中期票据期限通常是5-10年。
  
  二、中期票据的特点
  
  1、中期票据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
  
  2、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
  
  3、中期票据最大注册额度为企业净资产40%;
  
  4、中期票据主要是信用发行,接受担保增信;
  
  5、发行体制比较市场化,发行审核方式为注册制,一次注册通过,在两年内可分次发行;
  
  6、发行定价比较市场化,中期票据发行利率的确定当期市场利率水平;
  
  7、企业既可选择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也可选择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三、中期票据的优势
  
  1、与同期贷款利率相比,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2、一次注册可分期发行,发行方式较为灵活;
  
  3、通过直接融资的价格发现机制,能够彰显发行企业自身良好的信用能力。
  
  四、中期票据与债券有什么区别
  
  1、发行规模极其灵活。
  
  无论是否采取货架注册规则,公司债券通常都是一次性、大规模的足额发行。与此相比, 中期票据通常采取的是多次、小额的发行,具体发行时间和每次发行的规模依据当时市场的情况而定。换言之,公司债券的发行是离散的,而中期票据的发行是连续的。
  
  2、发行条款(如期限、定价及是否包含衍生品合约等)极其灵活。
  
  为了适应大规模的一次性发行,公司债券的契约条款是标准化的,简单明了。例如,无论采取何种发行招标方式,公司债券的期限和价格都是整体性的,同一批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期限和价格上基本没有差异。
  
  公司债券条款中即使包含衍生品合约,也是极其简单的,如可转换债券、可赎回债券。中期票据则不然,不仅同一次注册下的中期票据可以有不同的期限和定价,而且,中期票据的本金和/或利息支付可以盯住其他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的价格或者价格指数。
  
  依据中期票据本息所盯住的资产类别,可以将之分为利率联接票据(interest-linked note)、股权联接票据(equity-linked note)、货币联接票据(currency-linked note)、商品联接票据(commodity-linked note)、保险联接票据(insurance-linked note)等等。这些种类繁多的中期票据常常会明确或者隐含地包含一种或几种复杂的衍生品,这样的中期票据被称作结构票据(structured notes)。
  
  3、发行方式极其灵活。
  
  为了保证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一般都是由投资银行进行承销。中期票据的发行方式则非常多样化。早期主要是靠投资银行尽力推销(best-efforts),或者发行人自行销售。
  
  目前,有些中期票据的发行也开始采取承销方式,但与公司债券最大的不同在于所谓的“反向调查”(reverse inquiry)方式:投资银行先去征求潜在的投资人对发行价格、期限等条款的意见,然后再依据这些潜在投资人的意见发行相应的中期票据。与重视筹资人的传统金融活动不同,这种以投资人需求而非筹资人需求作为起点的发行方式代表了一种新的金融服务理念,它是中期票据市场在90年代中、后期高速发展的关键之处。
  
  但是企业也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不能一味的追求时间长的票据。时间越长,产生的利息成本也就越多,同样也是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因此,选择一个合适期限的票据对公司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您选择的时候要十分慎重。
  
  
  
  
  
总结:中期票据期限是多久许多企业为解决自己的资金问题,通过会选择发行一些和债券类似的票据,根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不同,可以选择中期票据或长期票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夫妻双方离婚负债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负债怎么处理?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协议不了的,诉讼离婚到法院,有法院来裁定;如果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一方债务,用一方财产清偿......


·公司非法辞退的员工如何补偿金
      公司非法辞退的员工如何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一、怀孕时离婚男方对女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怀孕时离婚男方对女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男方跟孕妇离婚赔偿的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


·厦门司法鉴定费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在诉讼案件中法官会依据当事人出示的证言、证物作出最终判决,而那些需要专业性鉴定的证据将有司法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意见。虽然司法鉴定能明辨真伪、划分责任、确定伤害程度,但是申请司法鉴定是......


·探视孩子的时间有哪些规定?
      在现在这个时代,很多夫妻引文各种问题导致感情破裂,踏上离婚道路。因为往往存在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导致离婚协议无法达到共同高度而选择诉讼离婚。因此就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诉讼,败方都应......


·法律规定缓刑最低判多久?
      缓刑最低判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中期票据期限是多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