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是什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是什么
  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后,发行公司锁定了一段特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公司不受理转股事宜,它这样做的目的是不希望过早地将负债变为资本金而稀释原有的股东权益。如果发行公司在可转股之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没有锁定一段期限,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转换期的起始日和截至日是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速度的重要方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多长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通常根据自己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国际市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规定为3-5年,发行公司调整余地不大。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是多久?
  (一)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的起始日至截至日的期间。根据不同的情况,转换期通常有以下四种:
  (1)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2)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
  (3)发行后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4)发行后日至到期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特点是什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在购买可转换债券之后发行公司会根据情况对债券进行锁定或者是不锁定,如果是锁定那么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就是在这期间不能够接受转股事宜。如果不锁定那么是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进行投资的。所在在购买可转换债券时一定要考虑到这几点。
  
  
  
总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是什么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是什么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后,发行公司锁定了一段特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公司不受理转股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老婆以看小孩为借口住前夫家算重婚?
      老婆以看小孩为借口住前夫家算重婚?并不一定属于重婚行为,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


·离婚起诉书范文(样本)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一、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1、不需要,个体户不是公司法人,不需注册资金,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2、部分地区对个体户征税按定额税方式。定额税就是实行......


·如果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一、如果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1992年最高人民......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1、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及账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


·过错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院或者公司企业,由于企业或个人原因和过错都会造成一些伤害,但是双方都在推卸责任,以至于不好做出判断。这时为了公平公正,申请过错司法鉴定,申请司法鉴定,需要交纳一定的鉴定费用,但是......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