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为避免工作人员拖沓,导致事故一直得不到解决,我国法律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必须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那究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有: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由于各个案件的情况不一样,也就导致了实际处理的步骤不同,这些都是会耽误处理期限的,因此针对不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也是有所差异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为避免工作人员拖沓,导致事故一直得不到解决,我国法律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必须要在规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男女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的,此时叫做解除同居关系。但要是生有子女的话,同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商解决,之后签订一份协议书。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


·遗赠扶养协议需要见证吗?
      遗赠扶养协议需要见证吗?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见证,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1、......


·专利局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利局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一个最大的特点都是具备专利性的,他人在没有经过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以非法使用他人的专利。当然,前提是当事人的专利是经过当地的专利局申请成功的。......


·未成年犯罪处罚适用哪些原则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审判监督司法解释有哪些?
      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一、审判监督司法解释有哪些?根据现行宪法和......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