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背对背信用证的风险有哪些

  背对背信用证的风险有哪些? 一、背对背信用证的风险有哪些?
  背对背信用证是指一个信用证的受益人以这个信用证为保证要求一家银行开立以该银行为开证行,以这个受益人为申请人的一份新的信用证。也称转开信用证。其中的原始信用证又称为主要信用证,而背对背信用证是第二信用证。用途:主要用于中间商的贸易活动。背对背信用证的特点:
  1.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并非原始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意旨。
  2.背对背信用证与原证则是两个独立的信用证,同时并存。
  3.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不能获得原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只能得到背对背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4.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银行就是该证的开证行,一经开立,该行就要承担开证行责
  风险:
  由中介银行提示给开证银行的单据必须是开证行所要求的单据,否则原始信用证就不能兑付,而开出背对背信用证的银行就会失去原始信用证的担保。因此,背对背信用证项下的修改或单据与信用证不符,由于受原证的约束,背对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要征得开证银行同意后方能同意修改或接受不符。
  基于以上考虑,在实践中,背对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为了减少自身风险或避免麻烦,在其不能确保原证开证行兑付之前,对该证受益人(实际供货商)提示的单据总是竭尽其能,挑出不符点以首先拒付,所以背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在实务处理中要格外谨慎,不能有任何疏忽。因为在信用证业务中,信用证中各方所遵循的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按照上述惯例的规定,各有关当事人所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它行为。
  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责任在于开证行而不在于进口商或中间商,而开证行付款的依据是受益人提示的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的单据.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大的风险.
  到港后客人提不提走货物,你可以通过货运代理问目的港代理的。有时候有的货代很不负责任,经常无单放货。这种情况下。你应该留好提单。以便以后可以索赔。以免钱货两空的情况
  船东单与货代单的不同:我给你最简便最实用的回答:
  首先抬头不一样,船公司提单是以船公司为抬头的,货代提单是以货代名称为抬头的其次目的港收货方法不同,凭船公司提单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提货,一般不需要什么费用,货代提单必须现在目的港向货代的代理换取船公司提单,然后再凭着船公司提单去提货,俗称换单,需要收取一个换单费.一般的货代单B/L编号,不进入海关舱单管理系统,和进口报关单上的提单号不一样; 货代单B/L上都有换单公司名称和联络方法,而该联络公司不是外代或外运等口岸船代公司。
  货代单一般在页面上有显示as agent of carrier的字样。船东单则显示为as carrier. 4) 转开信用证的开证银行为了减少自身风险或避免麻烦,在其不能确保原证开证行兑付之前,对该证受益人(实际供货商)提示的单据总是竭尽其能,挑出不符点以首先拒付。有不符点不会有什么延期付款,付款不付款取决与提交给原始开证银行的单据是否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因为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您在现实中处理相关问题时,要格外小心谨慎,不能存在任何疏忽,避免造成损失。另外,希望您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一旦产生问题,并不知道如何解决,可以咨询本站的相关律师。
  
  
  
总结:背对背信用证的风险有哪些?一、背对背信用证的风险有哪些?背对背信用证是指一个信用证的受益人以这个信用证为保证要求一家银行开立以该银行为开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司法实践中怎么解决事实婚姻
      司法实践中怎么解决事实婚姻?(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有何区别?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有何区别?1、一人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是非企业法人。2、一人有限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无出资额规定。3、一人有限公司是负......


·刑事诉讼中要求回避的主体都有谁
      刑事诉讼中要求回避的主体都有谁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童工什么是未成年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童工什么是未成年工?依照中国《劳动合同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


·出版社下属公司合同的签订有法律效力吗?
      出版社下属公司合同的签订有法律效力吗?有法律效力的;下属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因此,无权对外签订合同,但如果合同已履行或部分履行,一般认为是有效的。如果合同尚未履行,公司不承认该合同的......


·苏州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苏州商标被抢注怎么办?(一)商标抢注的含义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


背对背信用证的风险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