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混淆行为行为(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二)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二、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一)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同类商品;(二)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同类商品;(三)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四)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五)以验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其他商品;(六)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七)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三、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一)实施行政性强制经营活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二)实施地区封锁行为: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从上文中的介绍可以了解到,常见的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包括十一种,其中有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最惯用的手段,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向有关投诉部门进行投诉,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权益。
  
  
  
总结: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混淆行为行为(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二)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受贿问题涉嫌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受贿涉嫌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个人受贿数额的认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办理的条件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二)自行募集并......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情况?1、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终止手续。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


·未成年抢劫三次怎么判刑
      未成年抢劫三次怎么判刑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这一阶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抢劫数额很少,而且未伤人,很有可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说到离婚,其实引起离婚的原因是有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感情破裂,夫妻关系不和谐,对此婚姻法中也是有很多的规定的。那么,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婚姻法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


·贩毒和吸毒大概要判几年?
      贩毒和吸毒大概要判几年?一、贩毒和吸毒大概要判几年?吸毒,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对于吸毒者的处罚治安管理方面的。可能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


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