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

  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 一、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
  1、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2、债权人通过微信等支付方式而发生的债权,虽然一旦得到证实也能够获得法律保护,但与面对面的交易相比,互联网交易的证据形式较难保存、而且用户身份难以确定,对当事人的举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在对这类证据进行审查,同样也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进行,但由于网络信息的虚拟性质,纯粹的网络信息往往不足以单独成为定案依据,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交易历史以及其他现实生活中的证据加以综合判断。
   二、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条件有哪些
  1、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主体真实,即网络聊天记录是记录真实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聊天的记录。另一方面,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表现为内容的真实性。
  2、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完整性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网络聊天记录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现出来,即网络聊天记录须以法律认可的证据表现形式呈现出来,包括文字聊天记录、视频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另一方面要在内容上具有完整性,即举证责任人在将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必须完整的提交整个网络聊天记录,不能只提交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删减或者不提交。
  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如果没有借条或者借款协议,而有银行转账凭证、手机银行转账记录、出借人催收借款的电话录音等证据资料予以佐证,那么“网聊记录”可以与这些证据一道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事实的存在。
  对于网络聊天记录我们可以看作是电子数据的一种,而只要能够确定这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那么在处理借贷纠纷的时候,也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当然,收集这样的证据,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以免辛苦收集得来的证据最终不被采纳。
  
  
  
总结: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一、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1、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可以自诉刑事案件有什么
      可以自诉刑事案件有什么一、可以自诉刑事案件有什么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


·一般机动车违停多久能查到 一、一般机动车违停多久能查到?
      一般机动车违停多久能查到一、一般机动车违停多久能查到?机动车违章后,一般在网上3~7天就能查询到或者是收到短信通知的,最晚不超过13个工作日。1、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


·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后果有哪些
      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后果有哪些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


·受了工伤后要去认定,那如果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受了工伤后要去认定,那如果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此时就要写行政诉状,来撇消之前的认定结果。写行政诉状前要了解行政诉状的含义和作用,以及格式。我们今天就告诉您行政诉状撇消工伤认......


·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制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作为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应该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标准条件,大部分股份公司的发起人,首先在我国境内是要拥有固定的房产的,并且发起人......


·养老险可以取出来吗
      养老险可以取出来吗1、缴费本人死亡;2、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0岁;3、缴费本人移民。二、提取养老金一般情况下农村户口可以申领,而城镇户口只能转移关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所......


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贷证据使用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