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翻供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进行审理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是要进行记录他们的口供当作参考的,但是,有时候也是会出现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情况。那么,翻供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较常见的翻供的类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翻供到底是什么意思
  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种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认的犯罪事实;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不否认事实,但提出一些足以影响犯罪成立的新辩解,这些辩解事实上已导致原供的改变。从性质上讲,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通俗的来讲就是推翻原来的供词。
   二、较常见的翻供: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前一诉讼阶段作了供述,但在后一诉讼阶段作了翻供,翻供的动机往往是对前一诉讼阶段所作的事实认定和法律定性不服或不满,为求得对自己有利或更有利的事实和法律认定及相应的诉讼结果而翻供,这种翻供形式是最普遍的心理动因。常见的形式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作了供述,但却在起诉阶段因不满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对其行为的定性而翻供;也有的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一审阶段均作了供述。但却在接到一审判决后开始翻供等。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推翻前一次供述的部分内容,即只推翻原供述的部分事实。但这里应注意区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推翻的原供述内容是有关案件的一般事实还是涉及案件的关键事实。一般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是想抵赖,只是想就原记忆错误所作供述的部分内容加以调整,则往往只推翻原供述的一些细枝末节的事实;反之,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推翻原供述的一些明显不应该有记忆错误的关键事实。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推翻前一次供述的全部内容,称“彻底翻供”,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重新产生新的内容,该供述内容可能反映与原供述内容完全无关的案件事实,也可能是反映与原供述内容完全相悖的案件事实,但总体上往往都产生一个共同的结果,即原供述所反映的案件事实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所彻底否定。这种翻供的心理动机很复杂,但绝大多数是出于侥幸心理。
  以上就是关于翻供到底是什么意思的介绍啦,在我们进行审理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一定要记录好他们的口供。另外,翻供的种类是比较多的,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推翻前一次供述的全部内容或者部分内容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都是需要执法人员查明真相进行处理的。
  
  
  
总结:在我们进行审理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是要进行记录他们的口供当作参考的,但是,有时候也是会出现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情况。那么,翻供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较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淄博高温费是怎样发放?
      淄博高温费是怎样发放?淄博市转发文件,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


·微信是可以金钱支付的,有些人在玩微信的时候被别人骗了几百块钱
      微信是可以金钱支付的,有些人在玩微信的时候被别人骗了几百块钱,结果对方将自己拉黑、删除了,投诉腾讯也没有下文。被骗了钱大多数人心里都会不舒服,有些受害者打算报警挽回损失,那么微信被......


·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否应随房屋过户?
      一、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否应随房屋过户?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应随房屋过户,根据现行的法律,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


·提高抚养费需提供哪些证据
      提高抚养费需提供哪些证据若要起诉变更抚养费,我们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应证据主要是:(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2)抚养人......


·汽车碰掉漆能报划痕险吗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也越来越多的进入普通家庭,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我们都知道在买车时需要交交强险,这是最基本的车类保险,那么除了这个之外,关于车的险种也是越来越多......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


翻供到底是什么意思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