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权利要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但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想要终止合同需要满足的情形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 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房屋出租人收回房屋的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
  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
  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实践中,不管是租房合同的哪一方当事人,要是在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不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情形,肯定是不允许终止合同的。至于其中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此时需要深入分析导致出租人终止合同的原因,要是存在违约行为的话,则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总结: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权利要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但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想要终止合同需要满足的情形也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自己持有的股份给直接给其他股东吗
      可以。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中华人民......


·新开的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
      新开的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基金公司注册流程如下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几种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什么条件下使用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车辆行走在路上,磕磕碰碰总是难免的。北京处于政治商业中心,车流量大,及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快速处理,避免堵塞交通,这时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就起了很大作用......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一、《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一、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由于很多刑事案件在当事人的对错是非上并不是黑白分明的,被害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可能捏造事实,夸大伤害......


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