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宽限期是多久?
留置权的宽限期是多久? 一、留置权的宽限期是多久?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也就是说,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并未约定的宽限期为两个月,超过这个期限,留置权人就可以处理留置财产。
二、行使留置权规则
(一)留置财产应与债务金额相当,即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二)留置权人的妥善保管义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孳息的收取: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但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四)债务人对留置权人的催告: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五)留置权行使后的效果: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六)留置权的优先性: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如果三种权利同时存在,则留置最优,抵押次之,质押最后。
三、留置权的消灭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留置权的宽限期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进行了约定,就以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但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的,债权人应给予债务人两个月的宽限期,在两个月内,债权人留置保管留置财产,债务人应积极想办法偿还债务,但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债务人仍然未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将留置财产进行处理以使自己的债权可以实现。
总结:留置权的宽限期是多久?一、留置权的宽限期是多久?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交通运输业误工费标准的赔偿是怎么样的?
交通运输业误工费标准的赔偿是怎么样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
·一.北京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一.北京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有哪些?总的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定性正确,定量准确;及时、公正、合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为企业服务。1、要处理好医务劳动鉴定......
·一、交强险醉驾赔偿事故受害人么?
一、交强险醉驾赔偿事故受害人么?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校园暴力应负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校园暴力应负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故意造成对方伤害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是轻微伤的,那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的,被害人和检察院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犯......
·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一、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合同生效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
留置权的宽限期是多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