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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一些工矿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导致安全事故频出,安全事故已经是威胁工人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发生安全事故后,政府会根据事故等级采取不同的应急机制,目前安全事故等级分为四级。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如何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包括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等。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为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对于重大事故,政府通常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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