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

  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为发展辽源经济,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国土资耕函[2013]708号)文件批准,辽源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七批次用地依法征收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五一村集体土地12.7536公顷。依法用于商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013年12月27日,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国土资耕函[2013]708号)文件批复,依法用于商住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及面积:
  被征用的土地为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五一村集体旱田7.7618公顷、菜田0.8966公顷、坑塘水面0.0479公顷、农村宅基地3.8972公顷、农村道路0.0774公顷、荒草地0.0727公顷,共计12.7536公顷。
  三、土地补偿及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旱田、菜田)95元/㎡×20%
  (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农村道路、荒草地)1.3元/㎡×4倍。
  安置补助费标准:(旱田、菜田)95元/㎡×80%。
  青苗补偿费标准:旱田1.3元/㎡、 菜田3.5元/㎡。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发放办法。此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进行补偿和安置,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由村委会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自行安置。
  四、尚未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村民须在2013年3月27日前到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五、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但是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征地补偿标准是很多人都非常想要了解的东西,因为征地补偿的问题关系的是中国最基层老百姓的生活。而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的问题让很多辽源的老百姓觉得好像存在一些问题,其实征地补偿标准都是由各省市自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
  
  
  
总结: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为发展辽源经济,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国土资耕函[2013]708号)文件批准,辽源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七批次用地依法征收辽源市龙山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抓拍的?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抓拍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地下埋设感应线圈,横杆上架设数码相机,用于对闯红灯的抓拍,另一种是架设摄像机,用于对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等进行实时录相。无论哪......


·大同市灵丘县规定的产假多少天
      产假多少天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胎儿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是什么?
      胎儿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是什么?《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胎儿未出生即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


·在婚内财产可以不分割吗?
      在婚内财产可以不分割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


·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对于共同财产是按照夫妻双方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


·常见的非法集资的行为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变得更加的多样化。由于即使非法集资的款额被追回,也是不能保证受害人的被骗金额能全数返还,且即使案件侦破,在发现非法集资者已经没有能力进行偿还时,也......


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