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转租合同有怎样的效力

  要是二房东将房屋进行转租的,此时最好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否则日后就会承担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当然,实践中,有的二房东进行房屋转租的会要求签订书面的房屋转租合同,那么这个房屋转租合同有怎样的效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合同有怎样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要区分具体的情况,以下三种情况下是有效的:一是经出租人同意,二是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可否转租,三是次承租人善意的情形。
  (一)出租人明确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民法领域内法无禁止则为有效,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达成合意并且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转租合同有效。
  (二)原租赁合同对转租问题未明确约定,承租人转租,此属有效合同。即使房屋转租合同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但原则上不直接导致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次承租人善意。原租赁合同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次承租人不知承租人无权转租,与承租人签定转租合同,如对出租人的利益未造成损害,依合同自由原则及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则该自行转租关系仅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合意的达成即成立合同并为有效合同,这也正是我国法律公平、诚信等现代司法理念的体现。此属有效合同。
   二、什么样的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是法律对于民事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只有出现严重的违法情形时才会导致无效,那么什么样的房屋转租合同无效呢?法律规定的主要有这两种:一是房屋本身就是违章建筑,二是转租合同期限超过了建筑物使用期,详细介绍如下:
  (一)违章建筑的转租。法律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此时转租合同由于基础法律关系的丧失而失去了有效存在的依据。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二)超过建筑物使用期的转租合同。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建筑物的使用期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相关,一般是70年,超过部分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收回或者继续缴纳使用费,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三)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交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也会因此而无效。
  由此可见,商铺的使用者在签订转租合同时,应查明原商铺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只能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内签订转租合同。如果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属于无效,作为次承租人的商铺使用者的权利将得不到保障。不过,如果因为转租人的原因导致次承租人的租赁权受到损害的,次承租人可以根据转租合同的约定,要求转租人赔偿损失。
   房屋转租合同有怎样的效力?这还是要看承租人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进行的转租,要是经过了原房东的同意,那么签订的房屋转租合同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那么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如果是违法转租,想要通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来保护自身利益的话,则一般是不可能的。
  
  
  
总结:要是二房东将房屋进行转租的,此时最好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否则日后就会承担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当然,实践中,有的二房东进行房屋转租的会要求签订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绩效每月从工资里扣合法吗?
      绩效每月从工资里扣合法吗?一、绩效每月从工资里扣合法吗?绩效每月从工资里扣是不合法的,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基础绩效占绩效工资的70%,奖励绩效占30%,职工个人基础绩效月标准额......


·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严重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会造成平民死亡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方会向其家属支付一笔赔偿款,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死亡抚恤金等。其中死亡抚恤金通常是按照死者生前工资标准发放......


·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是否还会起诉
      一,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是否还会起诉要看具体案情,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


·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
      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刑事拘留没有三十七天必须放人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各类银行卡是离不开的,银行卡不止方便携带,而
      在我们的生活中,各类银行卡是离不开的,银行卡不止方便携带,而且还有部分的利息,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一些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时候,更是直接发放到个人的银行卡账户里。但是银行卡的种类也极为......


·轻伤和解后出现后遗症怎么办?
      轻伤和解后出现后遗症怎么办?一、轻伤和解后出现后遗症怎么办?轻伤和解后出现后遗症可以找到对方要求与对方商量,再多给一些赔偿款。可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发生轻伤之后要想进行和解,必......


房屋转租合同有怎样的效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