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在毒品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很多罪名,常见的如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等等。针对这些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有特殊情节的话,则会从重处罚。那到底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
  
  2、累犯(刑法第65条);
  
  3、武装掩护走私的(刑法第157条);
  
  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刑法第347条);
  
  5、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刑法第349条);
  
  6、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刑法第353条);
  
  7、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刑法第356条);
  
  二、有何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
  
  2、未遂犯(刑法第23条);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
  
  4、自首(刑法第67条);
  
  5、立功(刑法第68条)。
  
  6、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
  
  7、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8、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条);
  
  9、预备犯(刑法第22条)。
  
  10、从犯(刑法第27条)。
  
  11、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
  
  1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八)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3、胁从犯(刑法第28条);
  
  1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相信您在看完了上文之后已经知道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具体包括哪些了吧。其实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也是会对毒品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在毒品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很多罪名,常见的如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等等。针对这些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跟公交车刮蹭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跟公交车刮蹭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2、只有在人身损害......


·离婚起诉书没有写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离婚起诉书没有写财产分割怎么办?离婚起诉状中没有写财产分割请求的,如果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34条规定:当......


·离婚后中止给付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但有的人在离婚之后,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抚养费的给付,甚至还有给付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中止给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那么这样的行为......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在我国夫妻结婚后普遍都是要买房的,但是终究难逃离婚这一地步,离婚时对于房产的过户往往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它需要按照法定流程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通......


·行政处罚法拆除决定不履行强制执行是什么后果
      行政处罚法拆除决定不履行强制执行是什么后果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仅仅只是一个强制执行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还......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