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辩论意见有什么技巧?

  民事诉讼辩论意见有什么技巧?一、法庭辩护的顺序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
  二、辩论的技巧
  1、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2、语言表达技巧: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
  3、形象技巧: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精湛的表达能力。
  掌握了民事诉讼辩论意见的技巧可以更加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更好的维权,如果当事人对法律知识薄弱,无法掌握法庭辩护的技巧,可以申请代理律师代为辩护维权,您在法庭进行任何活动都要遵守法庭的纪律,这样有利于案件更快的审结,您就辩护意见都还有疑问的,可以登录网详细咨询。
  
  
  
总结:民事诉讼辩论意见有什么技巧?一、法庭辩护的顺序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拥有结婚前夫妻共同财产吗
      拥有结婚前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拥有结婚前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农村荒地可以建房,但是要获得土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所建造的房,他们是可以拆除的,另外如果你家有住房,不符合再建房的规定,土管部门是不会批准的,据相关规定显......


·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要多久
      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要多久一、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要多久?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一般是10天,根据交警部门规定......


·一般不需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一般不需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


·试用期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几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


·我国的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强制措施
      我国的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


民事诉讼辩论意见有什么技巧?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