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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条件,有什么作用

  托管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条件,有什么作用 托管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条件
  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概括的说,基金托管人应该是完全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托管私募基金募集机构作用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的运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关键是有利于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具体体现在:
  1、基金托管人的介入,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与保管权分离,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防止基金财产挪作他用,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2、通过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包括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运作。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通过托管人的会计核算和估值,可以及时掌握基金资产的状况,避免“黑箱”操作给基金资产带来的风险。
  其实很多的朋友也是觉得自己管理私募基金觉得总是担心亏损这个问题就交给别人托管的吧,根据相关的规定托管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条件有最基本的就是设有专门的基金管理部门,然后必须是法定的管理机构还有最安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至于私募基金托管作用在于使私募基金有了合法的保障和以及对于基金人也有了监督的作用和避免了黑箱操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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