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年租客拖欠租金的应该怎么处理

  在房屋租赁关系当中,作为不同的当事人,实际需要履行的义务是不同的,对于租客而言,交纳承租房屋的租金是其最基本的义务。在一定时期内,租客不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很显然就是违约了那么此时租客拖欠租金的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租客拖欠租金的应该怎么处理在实际生活中,造成租客拖欠房租的原因有多种,房东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 对于由于租客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
  房东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体原因,尽量照顾租客的实际困难,协助租客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允许租客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2、 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租客无法按时
  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租客交付。3、在租赁期限内租客意外死亡,承担人所欠交的房租可
  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如果租客的遗产已被继承,则应由继承人按继承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担所欠租金。若遗产不足以偿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应予以注销。4、对租客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
  交的,房东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对租客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房东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动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申请有关机构仲裁和申请法院依法审理等几种具体途径解决。当出现租客拖欠房租的情况时,房东可以首先根据实际情况,与租客进行协商,以求得双方当事人的共识和谅解。房东与租客经协商来取得一致意见时,房东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帮助敦促租客按合同约定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如仍不能解决问题时,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在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租客欠租问题的情况下,房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定租客应交纳的房租,交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具有最高效力,其判决可以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租客拖欠租金的合同如何解除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是关于“租客拖欠租金的应该怎么处理”的问题解答。要是出现租客拖欠租金的情况,此时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房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还可以要求租客补交拖欠的房租。当然,很多时候在这方面都是容易产生纠纷的话,要是不清楚该如何处理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总结:在房屋租赁关系当中,作为不同的当事人,实际需要履行的义务是不同的,对于租客而言,交纳承租房屋的租金是其最基本的义务。在一定时期内,租客不履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征地拆迁不可预计费是什么
      征地拆迁不可预计费是什么1、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


·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吗?
      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吗?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家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1、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


·一、企业工伤误工费最多支付多久?
      一、企业工伤误工费最多支付多久?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很多案件都会需要的一项鉴定证明,司法鉴定是法律上非常具有说服力的一项鉴定证明,申请重新司法鉴定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司法鉴定呢?我们为您简单解答一下......


·起诉离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现实中
      起诉离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现实中,因为起诉离婚的程序要复杂一些,因而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其实都会首先考虑协议方式的。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需要程序是怎样的呢?具体包括了哪些阶段......


年租客拖欠租金的应该怎么处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