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

  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一定就是一帆风顺的,此时要是遇到经营困难的话,就有可能进行经济性裁员。此时毕竟是涉及到劳动者利益的事情,因此我国法律中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补充增加了三种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一)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二)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为了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衔接,《劳动合同法》修正了《劳动法》中“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的规定,而规定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
   二、经济性裁员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要是单位不满足这些条件,依然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进行裁员也是有流程要求,详细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一定就是一帆风顺的,此时要是遇到经营困难的话,就有可能进行经济性裁员。此时毕竟是涉及到劳动者利益的事情,因此我国法律中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怎么继承?
      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怎么继承?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继承处理,因为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


·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需要多久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那交警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需要多久呢?请跟......


·行政处罚几日内交罚款?
      行政处罚几日内交罚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会在各个方面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如果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公民被处以行政处罚,需......


·解除收养关系后还能继承吗?
      解除收养关系后还能继承吗?解除收养关系后还能继承吗??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一种收养关系,他们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都是从此而来,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


·办理车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车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一、办理车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质押物抵押,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申请抵......


·一、公证遗嘱后又补充遗嘱以哪个为主?
      一、公证遗嘱后又补充遗嘱以哪个为主?公证遗嘱后又补充遗嘱以后者为主,因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明确的规定呢,在当事人另外遗嘱之后,觉得这个遗嘱的内容不符合自己的期许,那么是可以......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