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共同借款人如何划分责任?

  对债权人来说,共同借款人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有规定的时间其算点,这里不想述)向其主张,超过2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是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共同借款人声明

  XX银行:

  我与借款申请人   是   关系,为共同借款人,为了简化手续,他为代表人到你行办理借款 万元的手续,为明确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借款及时偿还,特作如下声明:

    1.代表人对你行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可信的,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2. 代表人与你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质押、保证合同)都是我们的共同真实意愿表示,对共同借款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3.代表人在你行所立借据而形成的债务是我们的共同债务,我们作为共同债务人自愿对借款的偿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代表人与你行所订还款协议(包括贷款展期)对所有共同借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需另行声明。你行对代表人送达的催收通知书,均视为我们共同接受你行的催收和主张权利。

    5.借款未偿还清楚之前,不论代表人出现任何人身或财产关系变化情况或者借款人因各种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共同借款人对所欠贵行借款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你行依据合同的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从所开立的账户扣收,我对此没有异议,决不以此作为抗辩之理由。

    7.授权贵行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合法途径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签字生效,决不反悔。

    共同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律师:xx律师事务所,电话:

    2014年01月01日
总结:对债权人来说,共同借款人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打人被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打人被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成年人通过社会的历练以后应该更具备一些解决纠纷的能力,打人不仅不能解决当前的局面,并且还很有可能导致整个事情面临着不同的处理结果。在打人之前自己可能......


·工作人员泄密如何处理?
      工作人员泄密会受到经济上减少分红以及职位上被降职等的处罚,泄漏公司机密,情节轻微的,将会受到公司的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公司什么时候不能辞退员工?
      公司什么时候不能辞退员工?一、公司什么时候不能辞退员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许多限制,无法列举。比较集中的条款如下:......


·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办,还会坐牢吗?
      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办,还会坐牢吗?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而实践中要是取保候审到期的话,又该怎么办呢?这对被取保候审人来讲是比较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


·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个: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并组成公......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注销都有哪些情况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注销都有哪些情况1.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


共同借款人如何划分责任?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