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你可根据《通知》规定和当地政府的有关具体规定,与拆迁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对这类房屋的拆迁,按照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计算;拆除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出租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并在扣除该款后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权人给予补偿;拆除不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出租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将补偿款给予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这是法律规定对非住宅房屋按照货币补偿进行的规定。

    按照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之规定,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补偿款与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结算差价。

    以刘女士之房屋为例:如果该地区的营业用房(即非住宅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是每建筑平方米8000元,刘女士的营业用房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后每平方米是600元,如果以货币补偿:则该房屋的补偿款按照法律规定计算方式为:

    补偿款总额=该房屋原建筑面积53平方米×该房屋市场评估价8000元/平方米= 424000元;

    给所有权人的补偿款=53平方米×600元/平方米=31800元

    给使用权人的补偿款=补偿款总额-给所有权人的补偿款=424000元-31800元= 392200元。

    如果补偿形式是以房屋补偿,则补偿的方式是以424000元的标准购买拆迁人提供的商品房,产权归刘女士私有,房屋可以由蔬菜店继续承租,不过,双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关于租金的确定应当按照该条款之规定由双方议定。
总结: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申请发明专利费用是多少
      申请发明专利费用是多少发明创造要想获得法律保护,那么最好就是申请获得专利权,这样法律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最长可以达到20年。但需要注意,在申请专利的时候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那么申请发明专利......


·一般贩毒多少克可能被判死刑
      贩毒多少克可能被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几种 一、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几种一、离婚法定情形都有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官司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官司处理方式是什么?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官司处理方式是可以要求责任人员承担民事方面的赔偿,则是除此之外的话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


·出轨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
      出轨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没有规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必须是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而判断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应严格把握遗嘱人立遗嘱......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